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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09-05 05:34

2022 年 1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这一学校领导体制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领导在教育事业领域中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不仅有利于发挥党组织领导的制度优势,也有利于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有利于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因此,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推动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地、落实、落细。


一、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意涵

社会学制度主义从广义上来界定“制度”,认为制度不仅包括为人的实践行动提供规范约束的正式规则、程序,还包括为人的实践行动提供意义框架的非正式文化象征、心理认知等。同时,认为制度是由社会符号、社会活动和物质资源构成的多层次稳定的社会结构。在此基础上提出制度的三大基础要素:一是规制性要素;二是规范性要素;三是文化 - 认知性要素。三个基础性要素各有其发挥效用的空间,又相互影响、相互强化构成一个制度连续体,任何一项新制度的建设都应以其为逻辑起点。由此可见,一方面,从制度内涵来看,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规制性要素主要指明文规定具有强制性的成文规则,是一种基于权力层面的法律法规条文,表现为一种正式规则、程序;规范性要素主要指引导组织成员价值理念和规范群体间利益分配与博弈的恰当合理的程序规范、义务和责任等,强调对组织及其内部成员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使成员的行为符合其角色期待;文化 - 认知性要素主要是一种被社会认可的价值观念、符号系统和意义框架,影响其成员的评价判断和行动,进而指导实践,实现对行动者的管理。另一方面,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的建立和存在是由于制度能够适应某种文化环境,这种文化环境赋予了制度合法性。从这一角度讲,制度与文化两个概念之间的传统界限被打破,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演化,某种程度上讲,文化本身也被定义为制度。因此,制度建设可理解为建设制度,是指组织及成员为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根据现实需要而创制、发展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运行机制、文化建设等一系列行为过程。

总之,以社会学制度主义为理论基础,聚焦其三大基础要素,可以从制度、规范和文化三个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关联的维度,阐释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构成要素(见表 1)。

 

由表 1 可知,这一制度有机体能够以其强大的有形或无形力量形塑教育机构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在教育管理中,以此为结构框架,并最终趋于稳定,演变为一种持久的制度结构。

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价值

《意见》的贯彻落实需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制度为保障。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本身作为一项制度建设,既为加强党组织领导提供有效保证,也为实行校长负责制提供有效保障,更为贯彻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供坚实基础。
(一)制度建设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的重要保证

1.制度建设是党百年光辉历程和实现历史伟业的根本保障

制度建设贯穿百年辉煌党史,不仅推动着党的自身建设,也铸就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伟大事业的光辉历程。只有充分认识党的制度建设的规律性,坚定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才能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体现出党的制度建设从来都是坚持立足中国国情、党情,立足中国历史传统,根植中国大地,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财富也正适用于我国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过程当中,同样是加强党组织在基础教育领域领导地位的根本所在。

2.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工作总布局的核心

制度建设因其自身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属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凸显,因此,制度建设在执政党建设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亦是如此。由于长期缺乏制度规范和基本遵循,在党组织工作覆盖、学校管理体制、书记校长职责、党员队伍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突出性的问题,而这些因素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解决这一系列问题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因此,通过制度创设治理手段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保障,是加强党组织在中小学校领导地位的关键所在。

3.制度建设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重要维度

制度建设是提高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必然选择。首先,从人性论角度来看,荀子主张价值论的人性论,认为道德教化的任务就是积伪成善,运用善的制度环境和价值系统以化性。亚里士多德主张结构论的人性论,认为道德教化的任务就是通过心灵的各成分功能发挥,使理性与情感、欲望融通,以达至善,从而获得道德价值。人获得社会期待的品质途径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这一途径源于理性,而理性不是人性的全部内容,每个人追求理性并不必然导致集体理性的结果。因此,解决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囚徒困境,恰恰需要进行制度设计。其次,从社会结构变化角度来看,从传统熟人社会向现代陌生人社会转型,以灌输方式进行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已经不足以维持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附于制度建设。最后,从现行政策角度来看,加强党组织在中小学校的领导地位,需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可见,无论从价值哲学、社会结构性变化还是从现行政策研究视角,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均需基于制度建设才能发挥作用。


(二)制度建设是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保障

1.从校长自身成长角度来讲,制度为其提供政策依据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陶行知也曾说,“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可见一校之长对学校影响之大,也就要求有一套完备的校长队伍建设体系,校长就是靠这套制度体系选拔和培养出来的。早在 1991 年,原国家教委就在颁布的《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中指出中小学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岗位要求三个方面;随后 1992 年,《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指出了中小学校长任免步骤、培训内容、考核标准等六个方面;2012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培养造就一批高端教育人才,即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2013 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提出了针对中小学校长的培训要求、目标、内容等八个方面;2017 年,中组部、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的管理、选拔任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确定了“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的总体目标;2020 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培养好选配好校长是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要素。通过对以上政策的梳理与解读,可知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作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科学、规范、系统、全面的程序。具体而言,校长首先必须具有任职基本条件与资格,需要通过学校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形式,具体实行任期制与任期目标责任,再通过一系列培训和考核评价,完成校长一个任期周期。总之,校长的产生与自身发展成长需要依靠一整套系统的、完备的政策作为支撑。

2.从校长行使职权角度来讲,制度为其提供有效保障

一方面,从权力的来源来看,校长权力来自于职位,而校长一职又是组织所设立并赋予的,因此,校长权力来源于组织,其存在与行使都是以组织为前提条件。同时,校长权力也源自于社会群体对教育权威的期待心态,使得社会群体心理服从,促使群体的结构发生两极化,从而形成校长职位权力,即校长职权产生。另一方面,从权力的分类来看,校长权力属于专家性权力,它是基于个人专业专长、技术操作能力和知识储备而拥有的一种权力。通常在学校章程中规定校长职权范围,也就是说,校长权力是组织为保证实施学校管理活动,基于其职位所赋予的一种法定权力。为保证学校的总体教育政策的统一性和决策速率,学校需要集权化,而校长权力的行使必须依赖强制性规范加以明确,才能够保证其顺利有效实施。

3.从校长权力制约角度来讲,制度为其提供有效监督

校长行使职权并非单向性的,而是一种同时包含负责和问责取向的双向理解。实行校长负责制不仅能够保证校长职权的顺利行使,也能够有效防止校长职权的滥用。正如孟德斯鸠所认为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校长负责制是一项权力过于集中化专制化的管理体制,在给予校长人事、财务、学生、校产、教育教学、教育评价、机构设置与规划学校发展等多方面管理权的同时,还要构建校长权力所到之处、权力监督延伸所至的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制约与监督机制,保证校长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三)制度建设是贯彻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基础

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学校治理、提高中小学治理能力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中国方案”的重要体现。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核心在党组织,着力点和生力点在校长负责制,这是制度设计的旨归。顾名思义,现代学校治理需要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不仅包括外部制度环境,还包括内部制度环境。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现代学校治理的外部制度环境,进一步修订完善该制度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制定依法治教具体实施细则。同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保证推进学校依法独立自主办学,学校依照章程依法治校。另一方面,要修订完善现代学校治理的内部制度环境,包括完善的规范制度、运行机制及文化 -认知性规定。

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上,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是集体领导,党组织在学校内部治理中处于决策层,对学校发展需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的问题有决策的责任。校长在学校内部治理中处于执行层,对党组织的决策有深入落实、具体实施的主要责任。在现代学校治理过程中,只有建成这一教育管理体制,才能使中小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从而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到实处。

三、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原则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教育方针的有效贯彻落实,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依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注重国家政策与法律的衔接协调,建成前后衔接、上下配套、左右联动的制度体系,实现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在贯彻落实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1.坚持育人为本

育人为本是教育的生命,也是教育的灵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 “人民”一词被提及高达 177 次,充分彰显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厚重民生底色。报告也对教育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强调指出“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可见,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要求教育不但要关注所育之人,也要关注育人之人,更要关注服务之“人”。教育要发展,改革是动力。改革首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论是学校的办学体制、教育领导体制还是管理运行机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都必须坚持育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和满足人的需求为目标。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制度建设自然也不例外。

2.坚持全面推进

从社会学制度主义理论角度来看,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在表现形式上是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运行机制、文化建设、道德建设等方面补充、修改与完善,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通过“立改废释”机制,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

3.坚持统筹协调

保证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地落实落细,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是前提条件,主要包括: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规范议事事项范围、具体程序、表决形式等;建立顺畅高效的沟通机制,规范不同主体之间交流内容、交流形式等;建立有效制约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等;建立民主共治的参与机制,规范学校管理过程中公众参与者应该做什么、何时做及如何做等。落实到具体层面,还会规定更多细化的制度。为避免体制机制之间产生互相矛盾的情况,就要协调统筹各项配套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这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根本。

4.坚持实践需要

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一项新的学校管理体制,也是学校领导制度创新,其重要原则就是要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可以先在一定范围开展试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待时机成熟,再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2018 年下半年始,浙江省、北京市等部分省市开始探索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直到 2022 年 1 月《意见》印发,确立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它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制度。当然,它的制度建设不能急于求成,应该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结合,及时发现当前面临的最急迫、最突出的问题,采取最有效、最合理的解决措施。任何一个规则的建立都是经过反复实践积累,上升为理性认识,最终才升华为制度,这就是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制度建设的逻辑基础。

(二)坚持依法治国方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2012 年,教育部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提出总体要求;2014 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将依法治国路径图清晰、准确、有针对性地描绘出来;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同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首次将坚持依法治教写入基本原则,并将依法治校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这些都是依法治教里程碑式的政策文件,对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作出系统战略部署。2018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要求,“要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健全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作为教育管理制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在学校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为学校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与基本保障。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制度建设本身是一个集思广益、民主集中的过程。这一制度落实的过程,事实上是中小学校贯彻民主集中制具体体现的过程,也是在基础教育全面贯彻党的领导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中小学校要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要执行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具体来讲,一是在重大事项上,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会议决定相结合。事关学校发展、学校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党组织需要通过党组会充分沟通、反复论证,结合教代会意见,最终由党组织书记决定并向党组织负责。二是在执行决议上,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校长负责党组织决策的具体落实与执行工作,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与分歧,由校长召集校务委员会,最终决定后再进一步执行。三是在解决问题上,要坚持经常听取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建立解决问题前征求教代会、家委会意见的制度,注意听取多方意见,重点听取反对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否则达不到问题解决的预期效果。四是在公众参与上,要坚持信息公开与民主管理相结合。针对重大事项、重要制度、重点经费等作出决策与执行时均应该是公开的,保证教职工、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公众的知晓权,同时也便于公众参与到学校重大事项管理当中。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推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五是在监督问责上,要坚持监督与追责问责机制相结合。公开决策及执行可以方便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教职工、师生、家长以及其他民众对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并全面评估执行效果。对出现的重大失误,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求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权力在规范中运行,决策在规范中落实。

(四)突出运行机制建设

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从类型上来看,既包括静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管理体制,也包括动态的运行机制、文化建设。静态制度起到的是规范、约束、宏观指导的作用,而动态的运行机制是保障和完善制度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更好地贯彻执行,重在把其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将体制性、结构性的总体制度安排转化为体系化、操作性的运行制度规则。突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运行机制建设,不仅有利于确保党组织领导的核心地位,还有利于保证校长行政职权的有效实施,更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可见,一个好的教育管理体制需要完善的制度建设才能实现。

(一)确保规制性要素:做到新旧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性的“前后衔接”

规制性要素是制度的内核,为制度建设提供总体框架支撑,为规范性制度和文化 - 认知性制度良性运行提供支持,这就需要强化对规制性制度进行系统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安排。

1958 年,“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开始实行,其政策依据最早可见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此后,1985 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这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把校长负责制固定下来。虽然校长负责制从某种意义上确实提高了学校管理效能,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的发展,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党的领导被弱化、虚化和边缘化等问题。2016 年,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已明确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至此,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初步确立。2022 年,《意见》的颁布,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才正式以党内指导性文件的形式得以确立。截至目前,从确立形式来看,“校长负责制”为法律,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为党内指导性文件,而两者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均不相同,因此,在具体制度贯彻落实中,党内指导文件与法律产生了选择冲突,这就给制度建设提供了空间,即协调两种冲突规范 之间的系,要达到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保持前后一致性,显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地位和作用更符合我国的国情。

(二)完善规范性要素:要求不同位阶规章机制之间内容上互嵌性的“上下配套”

1.科学合理地修订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宪法”,在教育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上受制于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起到具体细化的作用;启下是统领规范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运行机制,还要起到学校“基本法”的作用。它是学校治理的法理依据,作为学校发展所依据的纲领性文件,应规定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因此,依法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将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写入学校章程,在章程“学校领导体制或学校管理体制”条目中,明确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履行主体责任、发挥领导作用、履行各项职责、党组织书记职权等。在修订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和程序正义,需成立学校章程起草小组,形成草案后经过党组会、校务会、教代会、家委会等充分讨论,根据意见反复修订,最后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经上级党组织及教育行政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

2.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健全完善的议事决策机制,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基本保证。党组织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要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形式,制定党组织和行政的议事规则,完善党组会、校务会的议事规则,对议事全过程做出具体翔实的规定,确保决策有章可循。从决策会议主题上,将会议区分为党组会、校务会“以决为主”的会议,务虚会、研讨会“以策为主”的会议,群策群力,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3.建立顺畅高效的沟通机制

有效沟通是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法宝,是提升党政决策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立正式的、顺畅的沟通协商机制尤为必要。从沟通主体来看,一是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定期沟通制度,关于党组会有关校长职权范围的议题,会前应充分征求校长意见,会中积极讨论议题发表建议,会后及时交流吸收借鉴。同样,关于校务会有关学校重大事项议题,会前应充分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及时向党组会汇报情况,统一意见并执行。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只有通过充分交流意见,才能发挥合作优势,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二是建立领导班子的谈心谈话制度,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需进行事先酝酿、充分沟通,党政正职与副职、副职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与有关部门之间,都需要加强交流与沟通,交换想法与意见,加深尊重与理解,营造和谐的共事氛围。三是建立学校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教师、家长、学生的沟通协调制度。涉及领导班子分管职能部门工作议题,需要加强与职能部门领导、涉事师生之间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达成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从沟通形式来看,可以通过党组会、校务会、教代会、碰头会、工作例会等正式的会议形式进行沟通,也可以通过谈心谈话、日常聊天等非正式形式进行情况了解,以促进工作有效推进。

4.建立有效制约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是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前提。从监督主体来看,上级党组织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纪委、有关监督检查职能部门、教代会、家委会等主体都要发挥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从监督对象来看,监督党组织书记、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层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从监督内容来看,重点监督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校长科学行使、民主行使、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同时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中层领导干部等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从监督形式来看,通过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只有通过有效制约的监督机制,才能保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不走样、不跑偏。

5.建立民主共治的参与机制

协作性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无论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还是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中,公民参与都应成为领导者必要的协作伙伴。学校治理实际上就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治理应当接受教职工及家长的参与,并且不仅参与学校治理决策的形成阶段,还应该参与到政策运作和执行阶段,甚至要参与到决策执行后的效果评估阶段。首先,增强决策的正当性。学校治理的核心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学校政策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只有让公众参与学校治理的过程,这种服务才能真正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其次,提高决策的质量。学校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取决于决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公众参与当前处理复杂问题的需要。最后,增强决策的执行力。学校政策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的合作程度,提高学校政策执行效率需要服务对象的积极参与和主动接受。因此,学校必须有一套全面系统的规则和程序,对政策制定过程中广大参与者何时何地、以何种渠道和方式等问题从制度上加以规范。

(三)提升文化-认知性要素:注重不同层面基础保障之间功能上互补和衔接的“左右联动”

文化 - 认知性要素强调,人们长期处于外在的文化框架的影响和制约之下,很容易形塑其内在的理解和认知,促使其行为模式固化,进而对组织活动施加影响,这也是制度建设的文化建构功能。校园文化作为学校组织运作中最为内在、最为深层的制度性要素,同样也是制度建设的关键力量。首先,学校文化建设应体现在学校办学理念中。学校是基于自身历史文化与发展历程的前提下创办的,应明确指导思想与政治站位,具有自身的办学特色与理念。其次,学校文化建设体现在学校章程中。学校章程对文化建设进行顶层设计,体现学校办学方向和社会价值观念。最后,学校文化建设体现在校风校纪中,决定着一个学校师生的思想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因此,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不仅能助推这一制度的落地落细,也能擦亮教育的政治底色,还能涵养学校的政治底蕴,厚积师生的政治底气。

综上所述,规制性要素和规范性要素是制度建设的外在表现,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提供了表层结构性框架支撑,通过强制性或约束力发挥作用。而文化 - 认知性要素则是制度建设的内在形式,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深层浸润性思想支撑,通过无形的价值观念与符号系统,促使行为者内化为自觉行为,达到制度建设与行为结果的高度同构性,进而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础教育阶段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内容来源:中国教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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