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习障碍的儿童治疗性质的七种方法
特殊教育一般是给有学习障碍的儿童提供治疗性质的教育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下面将介绍大多数专业人士承认的七种主要有效方法。
一、过程训练
过程训练的倡导者设想,与一个特定学习科目有关的基本心理过程是可以确定的。在确定了这个过程后,应该对孩子进行有关训练,以改进这个过程本身。例如,一个因视觉困难而有阅读问题的孩子应在学习阅读前先接受视觉训练。
为了对有学习障碍的儿童进行视觉和视觉一运动技能训练以及心理语言过程训练,专家们设计了多种教育方案。在视觉训练方面,巴希(Barsch),弗罗斯蒂格、格特曼(Getman)和凯法特(Kephart)等人创造的几种方法使用得比较普遍。在心理语言训练方面,使用较多的则是柯克夫妇(Kirk)以及怀斯曼和明斯科夫夫妇(Wiseman、Minskoff)发明的教学方法。下面以凯法特发明的方法为例,简单介绍心理过程训练的一般特点。
二、多重感觉教学法
尽管采用多重感觉教学法的教育方案也包括使用过程训练的一些活动,但它们的重点却是强调直接通过教材进行教学。所谓多重感觉教学法就是在训练过程中综合利用孩子的各个感觉系统来纠正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其理论假设是,孩子如果在学习中动用多个感觉系统,那他掌握学习内容的可能性就更大。
多重感觉教学法的原型是弗纳尔德(Fernald)创立的“视觉一听觉一动觉一触觉法”。在实施这种教学法的过程中,孩子首先对教师讲一个故事,教师用文字记录下来,然后把它用作孩子学习阅读的材料(这种方法的提倡者指出,对于学生说来,用他们自己讲的故事作教材能够发挥特别好的促进作用,对年龄较大的孩子尤其如此)。在学习单词的过程中,孩子首先看这些单词(视觉),然后听教师念和自己念它们(听觉),最后孩子自己练着写这些单词(动觉和触觉)。
三、多动儿童的药物治疗
在利用药物控制孩予的多动和注意力分散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不过,就药物能使许多有学习障碍的儿童改变行为这一点而言,很少有人持怀疑态度。药物疗法,特别是使用利他宁等刺激性药物常常能够有效减少多动行为和提高注意力。许多人担心的是教师和家长会因此而过分依赖药物。
药物实际上并不能代替有效的教育手段。另一种担心是,许多实际上并不需要药物治疗的儿童也会被迫服药。确定多动症发展到什么程度才需要药物治疗并不总那么轻而易举。开药方时,医生、教师,家长和患儿必须保持密切联系,以随时检查药物的剂量。必须记住,药物常会产生副作用,确定适当的用药剂量需要专门的医学知识。
四、认识行为矫正法
传统的行为矫正法侧重于矫正人的行为,而认识行为矫正法则试图矫正人的思维。由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的唐纳德·迈切恩鲍姆(DonaldMeichenbaun)首创的认识行为矫正法现在已使用得越来越普遍。权威人士认为它特别适用于有学习障碍的儿童至少出于三个原因。
(1)它主张让孩子自我训练,强调调动孩子自身的积极性,目的是帮助孩子克服被动性和对学习无信心的心理。
(2)它可以向孩子提供解决问题的具体学习策略。
(3)它似乎恃别适合于矫正注意力分散和易冲动问题。
认识行为矫正法包括多种具体的技术方法,下面,我们介绍其中对有学习障碍的儿童特别有实用价值的两种——自我指导和自我监督。
五、学习障碍儿童的行为矫正
行为矫正法对于解决学习障碍儿童的注意力分散、多动及其具体的学习行为问题一直是行之有效的。弗兰克·休伊特(FrankHewett)的圣莫尼卡计划是运用行为矫正法训练有注意力问题的儿童的一个重要范例。休伊特设计了一种“精心布置的教室”,教师可通过奖励的办法加强孩子的正确行为。
这项计划的基础是为孩子建立一套各种技能发展的等级,其巾以注意力作为起端。教师为有注意力问题的孩子精心安排一些需要集中注意力的活动,让他们在教室里专门划出的一块区域内进行这些活动。学生一旦有所进步,能将注意力集中于手头工作,便可进入技能发展的下一个等级。实践证明,休伊特的计划成功地提高了许多孩子的注意力。
六、直接指导
直接指导与行为矫正法十分相似,区别在于它更加突出的指导过程。直接指导的倡导者所强调的是对需要传授的概念进行逻辑分析,而不是分析学生的特点。正如哈拉汉等人1983年所指出的:
直接指导模式与行为分析模式有许多相同的特点,其中包括:①强调用奖励正确反应的方法增加恢复正确反应的可能性;②提倡经常衡量进步的程度,以此作为确定是否有必要改变指导工作的尺度;③依靠系统地安排指导环境的方法,保证教师取得工作效果和学生掌握正确行为;④强调直接向学生传授学习任务所需的具体技能。
直接指导模式在侧重面上还有与行为分析模式不同的特点:①强调精心设计向学生传授的解决问题的策略;②强调挑选在指导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实例。
所谓“矫正性阅读”便是最为普及的直接指导方案之一。它要求周密设计每日教案,由教师严格执行。研究结果表明,它可以极其有效地提高有学习障碍的学生(特别是缺陷十分严重的学生)的阅读技能。
七、教育安排
寄宿学校和特殊班虽然有时也用来对有学习障碍的学生进行特殊教育,但最普遍的教育安排是专门辅导班。从定义的角度看,有学习障碍的儿童的智力通常至少接近正常水平,他们可能只是在学习成绩的几个方面有缺陷,所以专家们认为专门辅导班这种安排最适合于他们。
我们可以在休伊特的“圣莫尼卡·麦迪逊学校计划”中找到专门辅导班活动的例子。在这里,休伊特扩大了他的有关“精心布置的教室”的概念,有学习障碍的儿童每天可以部分或全部时间呆在这种专门的教室环境中。休伊特的基本主张是,这种特殊班的“门”应能随时打开,孩子不是进来就再也出不去。教师应该逐渐延长孩子每天回普通班学习的时间。不过,如有必要,专门辅导班应该提供全天教育服务。孩子每天应在正常班和特殊班呆多久可视其具体需要而定。
专门辅导班并不能解决特殊教育的所有问题。一个专门辅导班要想取得成功,应主要考虑普通班的教师的能力以及教学设备能否满足异常儿童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