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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申报广东省书法教育成果奖的 通知

作者:陈二泉 查看: 时间:10-19 21:01

各学校、各艺术培训机构:

首届“大湾区杯”广东中小学教师书法作品展暨书法教育论文大赛得到全省广大教师的积极参与,评审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并在元旦前举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书法作品大展暨大湾区书法教育成果展”,集中展示我省中小学校(机构)书法教育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推进我省书法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经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湾区(广东)教育研究院研究决定,继续接受全省中小学校(机构)申报广东省书法教育成果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

湾区(广东)教育研究院

协办单位:德育报民办教育研究院、北京国试认证中心、中国教育品牌网、中幼网、幼博会、教科研网等

媒体支持:今日头条、网易、岭南艺术网、中国教育品牌网、民办教育网、中幼网、云微教、720全景网等

二、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主任:

王世国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主席

陈二泉  湾区(广东)教育研究院院长、《中国书画报》原特约专栏撰稿人

组委会副主任:

郑荣明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执行主席兼秘书长

蔡显良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党支部书记、副主席

组委会成员:

方孝坤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刘宝光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吴又华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吴慧平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吴晓懿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谢光辉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赵松元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钟  东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童志雄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黎向群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黄品功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靳继君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陈德起  中国艺术研究院书法博士研究生

杨  郁  德育报民办教育研究院秘书长、广东教育督导学会行政督导委员

三、征稿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艺术培训机构

四、申报要求

(一)成果奖分类:

学校(含艺术培训机构)书法教育成果奖、个人书法教育成果奖

(二)申报要求:

1、学校(机构)书法教育成果奖申报

1.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和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相关政策、文件。

1.2、高度重视书法教育,在本学校(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开展书法教育,有专职教师,落实课时和教材,效果显著。

1.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书法教育活动,成绩优异。

1.4、校园内书法氛围浓,特色凸显。

2、个人书法教育成果奖申报

2.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书法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

2.2、在青少年书法教育方面有独特的方法或见解,成效卓著。

2.3、有编写书法教材的能力,有公开发表过书法类论文或出版过书法相关专著。

(三)推荐程序、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参加申报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须经过初评、复评和终评(现场走访)。

3、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1、学校(含艺术培训机构)书法教育成果奖报送的材料包括:

A、在线填写《申报表》;B、参评学校邮寄教师代表书法作品三幅。C、上传参评大湾区书法教育实验学校(机构)教学成果经验材料(资料要求准确、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可推广性),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经验材料原则控制在5000字以内;

3.2、个人书法教育成果奖材料包括:

A、在线填写《申报表》;B、参评教师邮寄书法作品一至两幅。C、上传参评大湾区优秀书法教师典型事迹材料(资料要求准确、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事迹材料原则控制在3000字以内;

3.3、特别提示:经验及个人事迹材料采用Word文档上传。教师代表作品邮寄地址信息见通知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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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授牌、颁奖与展览

1、作品由组委会组织评审。授牌、颁奖与展览时间拟定于2022年12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举办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书法作品大展暨大湾区书法教育成果展,同期举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优秀书法作品集》《优秀论文集》首发式。

2、本次展览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大湾区书法教育成果奖根据实际水平评定是否达标,没有名额限制。

六、获奖待遇

1、获得大湾区书法教育成果奖的单位获颁“大湾区书法教育实验学校(机构)”牌匾,并在大会上隆重表彰。成为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青少年书法教育示范基地(校);

2、获得大湾区书法教育成果奖的个人将获颁“大湾区书法教育成果奖”的奖杯和证书,获得价值3000元的奖金或等值奖品,并在大会上隆重表彰,可申请成为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青少年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筹)学术委员会委员。

七、征稿日期

自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结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信息:

收稿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纵大道地王广场商务中心601

收件人:杨郁

联系电话:189-2434-4333(电话/微信)

(请注明“征稿”字样)

九、其他事项

1、限于人力,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     湾区(广东)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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