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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践逻辑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08-03 01:44

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可以界定为:为了实现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通过组织体系建设、实施平台建设、评价体系建设等促使家庭、学校和社会实现功能互补、相互兼容,从而形成教育合力。基于文献和教育实际的研究可以发现,协同育人机制是有其实践的逻辑层次的。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施层次。从实施的角度分析,协同育人可以分为国家层面、省域层面、地市县层面和学校层面几个部分。

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践逻辑


国家层面。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向,同时也指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2021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国家已经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对协同育人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为进一步构建教育发展的良好生态和育人环境提供了政策保障。

省域层面。国家政策出台以后,各省份积极响应,纷纷落实,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山东省家校协同育人工作的实效初步显现,其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通过建标准、建队伍、建课程、建平台、建科研、汇资源、齐发力,保障家校协同育人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科学化、社会化。

地市县层面。在各级法律、政策的引领下,各地市县区纷纷从制度建设、组织机构、项目推进、队伍建设等方面推进协同育人工作,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实践样态。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为例,通过在区域推广“星级家长执照工程”撬动区域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形成。“星级家长执照工程”是由区教育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及学校共同建立的家庭教育一站式指导服务体系,根据孩子年龄特点为家长建立课程体系,实现学习培训、陪伴展示、积分累计等一站式功能,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推进、相关单位配合、专业机构引领、社会力量支持”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学校层面。学校是协同育人实施过程的末端,也是最关键的一个层面。学校层面的协同育人分为学校指导家长和家长服务学校两个层面,具体包括组织体系机制、家校沟通机制和人员队伍机制等方面。学校指导家长主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展开,家长服务学校主要通过家长志愿者、家委会、家长讲师团等开展。

在协同育人实施过程中,学校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协同育人模式中,学校发挥着主导作用,通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打通社会共育桥梁,实现立德树人教育工作的最优化。家校合作包括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和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且双方的地位和作用是平等的。

新时期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新特点。从教育目标来看,注重“价值统一,育人导向”。明确“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立德树人”搭建育人机制和体系。从教育过程来看,注重“以生为本,尊重个体”。学生是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共同教育对象,协同的一切活动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在协同育人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学生自主能力的培养和潜能的发挥。从教育生态来看,注重“多维互动,伙伴合作”。协同育人中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等各方是平等互助的关系。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过程中,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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